新开办企业如何从对公账户直接扣缴税款?
刚成立了一家公司,在电子税务局有税费要缴纳时,如何从公司对公账户直接扣缴税款呢?
其实,纳税人(缴费人)或扣缴义务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,可与税务机关、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,通过税务机关、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议信息互认,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、滞纳金和罚款,也即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并签订银税三方(委托)划缴协议。
账号报告是备案账户信息,而三方协议是授权税务局扣款的动作。企业一般在完成税务登记后需要先报备账户,再签协议。
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,企业或个体户在开设账户后,必须向税务局备案账号,主要是为了便于税务监管。如果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,税务局可以直接从备案的账户中划扣,防止偷税漏税的情况。另外,企业日常的退税、补贴等也需要通过备案的账户操作。
第一步,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-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会信息报告】-【制度信息报告】-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】功能菜单进入操作界面
第二步,系统跳转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界面后,选择【新增账户】。
第三步,系统跳转至新增存款账户账号界面后,填写您需要新增的银行账户信息,点击【提交】。
注意:“行政区划”要选至市级,再选择对应的银行行别。
第四步,系统跳出【确认提交】弹窗,核对无误后点击【确定】,即完成存款账户账号信息维护。
第五步,系统跳转至已元成界面,点击【立即办理银税三方(委托)划缴协议】,继续签署三方协议。
第六步,系统跳转至签署三方协议界面,核实并填写相关信息后,勾选【我已阅知《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》详细内容。】,并点击【提交验证】,系统显示验证通过后您就可以实现从对公账户直接扣款啦!
温馨提醒:
如您遇到异名账户的情况,可直接选择【我要办税】一【综合信息报告】一【制度信息报告】一【三方协议签订】功能菜单进入操作。新增协议后,可下载《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》到银行进行办理再口到今用统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验证即可。